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督查室、 外事办公室、章贡校区协调办公室工作职责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督查室
赣南医科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督查室是学校党委行政负责综合协调管理的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学校事业发展和中心工作,积极发挥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政策执行的督促检查、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认真做好文秘、信息、保密、信访、督查、调研、重要会议及活动的组织、综合事务的管理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根据学校党委行政要求,督促、检查学校各部门(单位)对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负责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扩大)以及党政联席会的组织工作,为学校决策提供服务。
三、负责督促检查学校重要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校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协助校领导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负责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
五、负责协调安排学校领导的公务活动和联系基层工作。
六、负责对学校事业发展重大问题或领导交办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全面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七、负责组织起草和审核学校综合性文字材料和学校领导讲话稿,以党委或学校名义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通告等公文;按要求及时准确向上级报告学校有关情况。
八、负责上级来文的接收、拟办、传阅、转办、归档及学校内部公文处理工作,指导学校各部门(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九、负责学校机要文件的收发及保密管理工作,承担学校保密办日常工作职责。
十、负责全校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及信息公开工作,编印《赣南医科大学年鉴大事记》等重要资料。
十一、负责全校性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接待的组织、协调和落实,指导学校各部门(单位)做好会议、活动组织以及对口接待工作。
十二、负责协调全校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校内部门(单位)公章的刻制及规范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群众来信处理、来访接待工作,协调并督(催)办各职能部门的信访工作。
十五、负责校历编制、值班安排及每周日程安排工作。
十六、负责协调学校法律顾问事务工作和学校合同的综合管理。
十七、负责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日常管理、年审、变更等相关工作。
十八、负责学校计划生育、居委会、公务车辆及车队管理、文印、办公电话、邮政收发等工作。
十九、负责学校领导的日常服务保障及重要活动的服务协调工作。
二十、负责学校领导办公室及党办校办的资产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校作息时间的调整、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工作。
二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外事办公室
外事办公室是学校主管外事管理工作的教辅部门。具体职责包括: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二、负责起草学校外事工作有关规章制度,按规定程序通过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与上级外事主管部门的联络工作,做好相关文件的上传下达等工作。
四、负责学校因公出国(境)计划、国际学术会议计划报批与管理。
五、负责学校因公出国(境)的审核、申报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学校国际学术会议的审核、申报等相关工作。
七、统筹管理学校外事活动,做好重要来访外宾的组织接待工作。
八、负责外事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事纪律教育以及涉外知识宣传。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章贡校区协调办公室
章贡校区协调办公室是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督查室领导下负责章贡校区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学校党委行政要求,督促检查章贡校区各部门(单位)对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负责督促检查章贡校区各部门对学校重要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校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
三、负责协调安排学校领导在章贡校区公务活动和联系基层工作。
四、负责章贡校区范围内的对外联络协调工作。
五、负责协助学校领导处理章贡校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六、负责章贡校区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及综合协调工作。
七、负责章贡校区师生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协调并督办章贡校区各职能部门的信访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纪委综合办公室是中共赣南医科大学纪委(以下简称“校纪委”)的办事执行机构,在校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和日常事务管理等职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校纪委文件收发、印章管理使用、档案资产管理、综治和对外沟通联络工作。
二、负责筹备校纪委各项会议、活动以及组织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
三、完善校纪委配套制度,健全内部机制,规范日常管理。
四、立足于“监督再监督”的定位,开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检查,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检建议。
五、负责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推动廉政文化建设。牵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等检查考核工作。
六、负责建立、管理学校党委管理干部的廉政档案,并回复干部考察人选、评先评优等党风廉政意见。
七、负责受理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申诉及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依规依纪开展审查及问责工作,提出纪律处分意见建议。
八、负责案件管理、案件审理和办案安全工作。
九、协助学校党委开展校内政治巡察,监督推动巡视巡察整改。
十、负责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检查学校二级单位纪委及纪检委员正确履行职责。
十一、负责江西省监委驻赣南医科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组织部、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工作职责
党委组织部
学校党委组织部是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校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管理机构。具体职责包括:
一、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牵头抓总学校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制定学校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调研、督导及评议考核等方面工作。
二、负责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做好全校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撤销及换届选举等方面工作。
三、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全校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党员管理等方面工作。
四、负责全校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统筹协调全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五、牵头统筹全校科级以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全校处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出入国(境)等日常管理及监督工作。
七、负责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落实学校关键岗位科级以上人员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离退休工作处是学校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管理机构。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制定学校离退休工作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和离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
三、负责老年大学、老年协会和老龄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离退休人员活动场地和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
五、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各类学习、参观和文体活动。
六、组织开展重大节日、生病住院、高寿祝寿、特殊困难等老同志的走访慰问工作;组织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健康体查;协助办理离退休人员丧事、处理善后事宜。
七、负责做好离退休经费预决算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活动费、办公等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八、负责配合做好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宣传部工作职责
党委宣传部是学校党委主管宣传思想工作的管理机构。具体职责包括:
一、根据上级和学校党委的要求,制订学校宣传思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党对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负责学校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理论研究及下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负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建设及管理。
三、负责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与督查。负责牵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指导、考核下属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指导组织和监督检查全校宣传思想阵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核查、处置意识形态问题事件。
四、负责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全校思想政治工作,每年开展至少一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统筹指导思想研究会工作。
五、负责全校对内对外新闻宣传工作,做好宣传规划,负责宣传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宣传工作的内容建设和口径管理。
六、负责校园文化建设,负责校园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及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协助做好校园综合治理、校园安全工作。
七、负责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文明校园创建及管理。
八、负责普法教育,负责学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九、负责党委机关报《赣南医科大学报》的组稿、编辑、校对、版面设计和出版发行工作;负责办刊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负责校园网建设管理,负责校园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负责校园网稿件三审三校及发布。
十一、负责融媒体中心工作,负责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微博、校园广播、宣传橱窗、《校报》)的日常管理及维护;统筹协调指导全校各部门(单位)微信、微博等平台建设。
十二、负责学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指导文明实践活动;协调对接相关部门,开展相关活动。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
党委统战部是学校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管理机构,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统战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加强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各级统战工作干部和统一战线成员对统战工作的认识。
三、加强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关心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积极听取并向党委报告党外知识分子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引导民主党派组织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帮助民主党派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民主党派组织按照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和活动,发挥民主党派的优势和作用。
五、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强化培养教育,协调做好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举荐工作。
六、积极开展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加强与台胞台属、归侨侨眷、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的沟通和联系,调动他们为学校建设和发展服务的积极性。
七、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全面了解和掌握少数民族师生和信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八、建立健全统战工作的有关制度,完善统战工作网络,推进统战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九、加强统战理论政策的研究及信息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工作职责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是校党委主管学生工作的管理机构。具体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教育方针,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进行宏观管理与教育工作。
二、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和措施,牵头组织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感恩教育、传统文化教育等日常思想教育、管理和服务活动。
三、组织开展全校性本专科学生思想动态的调研、分析和反馈,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全面加强学生思想引领。
四、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下属学院本专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五、负责全校本专科学生的校风校纪、学风建设工作。
六、协助做好本专科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党员主题教育活动。
七、统筹开展全校本专科生民族团结教育,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管理工作。
八、负责学生工作品牌、优秀工作案例、教育理论研究的培育和推广,组织开展学生榜样、辅导员先进典型的评选、推优工作。
九、负责全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与下属学院共同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管理、考核、发展与培训工作。
十、负责组织开展学生教育管理理论研究。
十一、负责学生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是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管理机构。具体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教育方针,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进行宏观管理与教育工作。
二、负责制定学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和总体规划,对下属学院学生工作进行指导、督查与考核。
三、指导下属学院做好学生奖惩、综合素质测评和操行评定,组织开展学生评优表彰活动。
四、负责制定新生报到、入学教育、毕业离校工作方案,协同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军训、体检及毕业生教育、毕业生鉴定等工作。负责组织学校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工作。
五、负责全校本专科学生资助管理,推进资助育人工作。
六、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七、负责本专科学生日常安全教育与管理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工作。
八、负责学生宿舍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统筹做好全校学生宿舍安排,组织实施“文明宿舍”创评,考核学生宿舍物业管理工作。
九、负责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学生证办理补办和学生保险等工作,做好学生信息登记表建档及归档工作。
十、负责本专科学生违纪处理和教育,接待和处理有关学生问题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工作信息化建设。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工作部(处)工作职责
研究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是学校党委主管研究生工作的管理机构,具体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党委的决定,制定、落实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指导研究生培养单位实施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研究生党组织建设系列创新工程,培养、教育、选树先进研究生党组织和优秀党员骨干。
三、指导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思想理论教育、日常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四、会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指导各培养单位开展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
五、建立研究生奖助体系,负责评定发放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组织开展研究生评奖、评优和“助研、助教和助管”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负责研究生会建设。开展研究生学术科技活动和校园文体活动。
七、负责研究生班主任的考核工作,指导各培养单位开展研究生导师育人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研究生违纪违法行为,预防并妥善处理研究生突发事件。
九、组织开展在读研究生思想品德与综合素质评价、毕业研究生思想品德鉴定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工作处
研究生工作处是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管理机构,具体职责包括:
一、制订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保障规章制度的运行。
二、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办法,并下达各学科(专业)研究生招生计划;组织开展研究生招生工作。
三、组织开展研究生导师的资格认定、培训和考核工作。
四、制定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和具体要求,组织各培养单位编制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审批培养方案的修订和变动,并对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研究生教学质量评估。
六、制定研究生课程建设标准,组织开展研究生课程建设工作。
七、组织开展研究生教学项目、优质课程和教学成果的申报、建设和验收工作。
八、组织开展研究生公共课运行和教材管理工作。
九、负责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工作站、专业实践基地的统筹联络、指导建设、协调管理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十、组织开展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双盲评审、预答辩及答辩工作;组织开展全校硕士学位论文的评优与抽检工作;组织开展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组织开展学位点评估工作。
十一、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工作职责
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是学校主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管理机构。具体职责包括:
一、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统领、整合、规划、牵头党对教师队伍工作的领导,深化思想政治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牵头开展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三、组织开展师德先进典型评选与宣传等活动,引导和教育广大教职工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四、负责教师师风师德考评体系建设与实施。
五、在招聘、晋升、考核及各类人才项目申报工作中,做好师德师风、思想政治方面的评价。
六、受理师德师风问题信访举报,按照人员管理权限对违反师德、损害师风的行为进行教育、处理。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
人事处是学校主管人事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具体职责包括:
一、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与人员编制规划,制定和完善学校人事工作规章制度。
二、负责学校(含直属附属医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人才引进和人员聘用工作,做好职工调出、内部调配、办理职工离退休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职工请、销假等日常考勤与奖惩和年度考核工作。
五、负责职工工资、津贴调整与社会保障、保险、福利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校临时工、计划外用工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考核、晋升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竞聘、解聘等任期管理工作。
九、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档案建设工作。
十、负责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和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与考核考评等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专家推荐评选、专家人才库建设、专家考核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师资培训工作,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和岗前培训工作,做好教师外出进修学习、考研读硕、师资统计报表等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有关人事、工资福利、职称、师资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咨询、来信来访和落实政策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学校关键岗位科级以下人员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工作职责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是为推进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的管理机构,负责推进综合改革、规划编制、学科建设以及对外合作等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组织学校总体事业发展规划的研究、编制、论证等工作。
二、负责编制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规划与配套规划的编制。
三、负责对学校建设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四、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发展与改革研究,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政策建议、决策咨询。
五、负责组织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建设的论证、规划编制、申报及推进工作。
六、完成发展规划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学校学科建设的规划、调研、指导工作。
八、负责制定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和有关学科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统筹协调学校学科布局与结构的调整优化工作。
十、统筹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负责“双一流”立项申报,建设方案的制定、论证、实施和评估工作。
十一、统筹推进学校学科方向凝练、学科团队建设、学科目标确定及学科绩效评估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学位点规划建设及立项申报工作。
十三、完成学科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协调校校、校地、校企等国内合作交流与发展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学校主管教学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全日制本、专科教学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上级制订的教育管理政策、法律和规章制度,对全校本专科教学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导、评估、督促、检查,制订、完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
二、教学计划管理。组织编制或修订各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下达各年级各专业教学任务,编排全校课程表。
三、教学运行管理。组织协调和管理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日常教学活动,负责教室、实验室调配工作;审核教师开课、停课、调课,负责校本部、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含考试工作量)的核验工作,负责全校性教学经费和各临床医学院临床教学经费、教学奖励的核算管理,牵头教学差错事故的认定和处理。
四、考试考务工作。负责校内课程考试标准建设与改革;负责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业考核和学校承担的国家教育考试(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考试等)、临床执业医师分阶段考试以及社会考试的组织和管理。
五、教学基本建设。负责指导各级各类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和管理;指导各学院(系)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负责组织专业申报与调整工作;组织实施双专业(双学位)教育;负责选修课、网络课、视频公开课建设、开设和管理;负责教材建设规划、管理和评价。
六、教学基地管理。统筹医学类专业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指导非医学类专业教学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对各类教学基地进行质量评价,召开实践教学工作会,协助开展教学基地师资培训和教学竞赛活动。
七、学籍学位管理。负责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办理退学、休学、复学、留降级等学籍异动;负责学业成绩、学分、学业证书发放管理;提供学生成绩证明;负责本科生学士学位管理。
八、负责教室多媒体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等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研处工作职责
科研处是负责全校科研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计划并组织下属学院与部门实施。
二、制定和实施学校科研工作的各项管理政策,完善科技开发与学术交流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三、组织开展学校科研目标任务考核工作。
四、负责编制科研经费年度预算与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
五、根据项目主管单位要求,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组织评定和申报工作。监督科研计划、合同的实施,组织开展项目进度和执行情况检查。
六、组织协调校内外科研协作,积极开展技术合作、科技咨询和科技服务。联络校企、校地合作产、学、研项目。
七、负责组织科技成果的登记、审查、申报、鉴定、奖励、应用及全校专利申报及相关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工作。对外科技合作、成果推广和转化及科技成果展览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八、负责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全校科研机构建设(科研平台)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协助上级部门组织对各类科研平台的调研、检查和验收工作。
九、负责全校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科研团队、科技创新人才的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校学术交流工作,包括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与专家的邀请,全校科技人员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十一、负责全校科技资料的保密、归档和科技年鉴、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全国科技统计年报工作以及与科研相关的统计工作。
十二、与政府合力打造科技创业园,构建大学+研发机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高新技术企业四位一体创新基地。
十三、负责学校学术规范等宣传与管理工作,负责学术委员会、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的日常运行协调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开展学校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各级各类科普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推广工作。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处工作职责
计划财务处是学校主管财务工作的管理机构。具体职责包括: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财经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各项决议,确保学校资金使用合法、合理、安全和有效。
二、根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学校经济管理需要,制定学校内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和指导学校各项经济活动,有效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三、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实行综合财务计划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战略,编制和执行学校年度综合财务收支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调控和管理。
四、负责学校的会计核算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学校财务收支情况,科学配置学校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牵头做好财务决算和财务分析工作,为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六、积极牵头组织收入,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负责学校教育经费的组织申报、使用管理、调整调度等工作,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七、负责学校收费项目与标准的申报及公示、票据印制与收发、核验与管理及学费等费用的收缴工作。
八、配合人事部门做好学校职工工资的核算、发放工作;住房公积金等的核算和缴扣工作。
九、负责办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应税项目税务申报与缴纳工作。
十、负责管理及控制学校各部门预算经费的审核、报账、付款、结算及经费使用情况的报表编制工作。
十一、牵头做好学校二级财务及校办产业财务的业务指导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会计档案管理与本部门会计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十三、负责全校财会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学校财会信息化建设、管理和财会资料保密工作。
十五、负责全校各类经费的统计、上报以及财会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十六、参与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和重大经济决策,对重大项目实施财务可行性论证。
十七、审核、会签学校有关财务方面的报告、报表、协议和经济合同等,参与校本部各项资产管理,加强资产核算,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十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处工作职责
审计处是学校主管审计工作的管理机构。具体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审计工作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学校主管领导的指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维护财经纪律,规范经济行为。
二、负责制定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一)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二)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校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四)对学校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权益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
(五)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六)对学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七)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建设、修缮(含维修)工程项目进行审计;
(八)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九)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十)协助学校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十一)对学校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十二)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十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领导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四、负责校内相关部门、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审计咨询服务。
五、组织审计人员参加岗位资格培训、后续教育及开展内部审计理论研讨。
六、整理审计资料,建立审计档案,做好保密工作。
七、负责学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牵头指导学校内部控制建设。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与就业管理处工作职责
招生与就业管理处是学校主管招生就业和校友工作的管理机构。具体职责包括:
一、招生工作。执行省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制定全日制本科和“专升本”招生计划;制定并发布全日制本科生、“专升本”招生章程;统筹全日制本科和“专升本”的招生宣传与咨询工作;负责全日制本科、“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新生信息统计、招生录取相关档案整理归档及上报工作;负责招生信息网、赣医招生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小程序等宣传媒介的日常维护工作。
二、就业工作。落实省教育厅就业工作要求,制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升本”就业工作政策、制度、工作方案并督促落实;管理就业平台,审批、汇总、上报各类就业数据;开拓就业市场,汇总岗位和毕业生信息,负责校级招聘会的组织与实施工作;指导各下属学院开展就业工作;整理、归档就业工作文件资料,总结分析撰写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三、协助校友工作。根据《赣南医科大学校友会章程》,学校校友联络办公室、赣南医科大学校友会共同负责管理校友工作。协助赣南医科大学校友会日常工作;联系海内外校友,做好校友来校接待、服务工作;联系各地方校友会,指导各地方校友会工作;指导各下属学院校友工作。
四、协助做好基金管理工作。根据《江西赣南医科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江西赣南医科大学教育基金会理事会负责基金会工作。协助江西赣南医科大学教育基金会日常工作;制订江西赣南医科大学教育基金会基金募集、管理和使用的规章制度;联系关心关爱学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爱心人士和广大校友募集资金;落实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处(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保卫处(人民武装部)是学校负责校园治安、国防教育等工作的管理机构。具体职责包括:
一、制定并组织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并自觉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二、开展国家安全法规的宣传工作。严防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做好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工作、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三、负责学校平安建设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平安建设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协调各部门(单位)共同做好学校平安建设工作,坚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助各部门(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各类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确保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
四、根据《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学校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学校防火设施和器材的配备与维修,指导、督促各部门(单位)做好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单位)整改消防隐患,落实消防措施。
五、根据法律法规和《赣南医科大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做好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交通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六、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统筹做好实验室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及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和实验室应急演练工作。
七、负责学校教职工集体户口、学生户口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暂住人员、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
八、组织学校师生开展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新生军训工作。
九、负责学校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登记统计预备役军官和士兵。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和急难险重任务,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战支前。
十、负责学校征兵工作,协助兵役机关和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入伍大学生学籍保留、学费补偿、代偿、减免等优待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落实军烈属慰问、大学生士兵入伍、退役复学奖励等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及具体实施办法。
二、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资产清查、清产核资、统计报告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购置、验收、维修和保养等日常管理,负责学校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调拨(划转)、转让、报废、报损、捐赠等处置工作,以及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
五、负责办理学校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可行性论证、审核和报批手续。
六、负责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监督校属企业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协调学校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七、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绩效管理,负责学校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公共平台建设工作。
八、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建设,维护和使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协助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九、负责学校危险化学品报批、采购、运输、储存和处置等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实验室“三废”处理。
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审计、财务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一、协同做好学校校名校誉、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权、著作权以及其他财产权利等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统筹学校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预算计划汇总、需求论证、立项审批和履约验收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本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建处工作职责
基建处是学校负责基础建设的管理机构。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编制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并根据规划做好校园土地的利用和工程建设工作,编报年度建设计划和资金预算。
二、负责根据学校批准的建设项目做好立项工作;负责编制设计任务书;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完成图纸设计工作,并办理施工图审查工作;办理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工作;组织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与报审、合同签订等工作;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质监安监手续等报批报建手续。
三、负责监督监理单位按国家规范做好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投资和进度控制等施工管理工作。
四、负责做好施工项目的监管工作,选派甲方代表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协调等管理工作;负责按国家规范做好基础、结构、消防、节能等工程检测工作,保证工程有序正常进行。
五、负责办理工程款的支付手续、竣工结算与送审工作。
六、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按市城建档案馆的规定办理工程技术资料归档工作,按市(区)建设工程质监部门的规定办理工程竣工备案工作,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七、负责做好已竣工工程移交使用部门的工作,协调做好工程移交后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办理质保金清退手续。
八、负责做好基建统计报表、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收集整理基建档案资料,并做好归档和移交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标采购办公室工作职责
招标采购办公室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招采科、综合科两个科级机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江西省和上级主管部门招标与采购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学校有关招标与采购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二、负责依法依规组织和实施学校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三、负责受理采购申请并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进行审查,牵头组织对重大、关注度高的项目开展采购需求调查。
四、负责组织或委托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发布招标采购信息、发售招标采购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工作。
五、负责受理和答复采购过程中的质疑,协助计财、审计和纪委等部门依法处理投诉和举报工作。
六、负责组建学校自行采购评审(论证)专家库并对专家进行培训,制定学校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
七、负责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八、参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申报、招标采购合同审签、项目验收等工作。
九、指导、监督和检查校属各部门(单位)自主采购工作。
十、负责学校招标与采购有关文件资料整理、立卷归档、数据统计和集中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采购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平台。
十二、负责落实本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工作职责
工会是学校主管工会工作代表学校教职工的群众性组织。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工会工作方针、政策,按照全国总工会和上级工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制订学校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同学校党政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负责教代会、工代会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教代会、工代会,并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各工作委员会监督、检查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四、负责学校校务公开日常工作,组织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办学,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负责了解并向学校反映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五、负责学校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及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工作。
六、负责学校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参与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办好教职工生活福利和职工集体福利工作。
七、负责接收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八、负责职工之家的管理工作,组织职工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体育活动。
九、负责工会队伍建设,指导并培训工会干部;研究工运理论和政策,总结经验,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委工作职责
团委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我校的基层组织。具体职责包括:
一、围绕学校党委的中心工作,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决策部署,制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计划,不断完善共青团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政治引领,组织全校团员青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广大青年永远听党话跟党走,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三、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校团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学校基层团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指导各下属学院团组织做好新团员发展、团情统计、团费收缴、学社转接、推优入党等工作,建立和健全团组织档案;定期开展团内评优活动,选树典型。
四、突出实践育人、繁荣校园文化。搭建活动载体,加强与校外基层团组织的协调,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五、负责指导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大学生社团指导与服务中心、大学生新媒体中心、青年志愿者总队等学生组织开展工作。
六、心系团员青年,促进学生成长,努力成为党联系团员青年的桥梁纽带。
七、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利用校内外各种宣传媒体,及时报道团内动态,反馈信息,积极推进网上共青团工作,管理团委网站、团委微信公众号等团属新媒体宣传阵地。
八、负责指导和管理大学生艺术团等学生团体,开展好学生文艺汇演、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文化艺术教育活动。
九、全面从严治团,严管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队伍,加强团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党校工作职责
党委党校是在学校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其他先进分子的教辅部门。具体职责包括: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按照上级党组织关于教育培训的要求,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制定党校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各类培训班培训方案与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分级分类地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举办培训班、轮训班、专题研讨班、远程培训班等,开展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等多层次、多类别培训班次。
四、负责党校兼职教师聘任和队伍建设。
五、负责加强党校和分校的建设,密切党校与分党校联系与合作,做好对分党校办学的服务指导、管理监督。
六、负责培训学员的学籍管理及培训信息数据库的管理。
七、做好党校教育培训辅助平台的建设。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等教育研究室工作职责
高等教育研究室是学校负责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教辅部门。具体职责包括:
一、组织各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
二、组织各级教学成果奖和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培育、申报及推广。
三、组织开展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和学校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
四、负责学校的教育信息统计工作,包括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临床医学高等教育机构调查、教育事业统计、赣州市事业单位统计等。
五、负责编制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六、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的学术交流活动,搭建教育教学改革与经验交流的平台。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报编辑部工作职责
学报编辑部是学校主管学报编辑工作的教辅部门。具体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出版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出版管理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刊方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二、围绕学校发展规划,为学校重点学科、学术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反映学校师生教学科研成果,介绍国内外新成果、新思想、新方法,为教学、科研提供支持和服务。
三、负责学报征稿、约稿、组稿、审稿、编辑、校对、印刷、发行、期刊呈缴、数据传送、期刊核检、统计上报、新媒体平台的运营、维护等工作,以及江西省新闻出版局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编辑部接受学报编辑委员会指导,积极发挥编辑委员会作用,努力提高刊物的学术质量和社会影响力。编辑部同时负责学报编辑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健全编辑部各岗位职责、工作制度、财务管理、稿酬支付、文件保密、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实施。严格遵守学报工作程序,保证期刊正常出版发行。
六、加强编辑队伍建设,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编辑理论和编辑校对业务知识,提高编辑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七、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积极参加新闻出版部门、学术机构举办的各项学术科研活动,保持与其他学术期刊的交流和沟通。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书馆工作职责
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教辅部门。具体职责包括:
一、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的需要,科学合理地使用图书经费,建设以生物医学文献为特色,兼顾理、工、管、法等学科,包括馆藏印刷型文献资源和数字资源在内的馆藏文献资源体系。
二、按照国际国内相关标准,对文献信息资源进行科学加工整序和管理维护,建立完善的文献信息资源检索系统,满足读者多途径检索需求,为全校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文献信息保障。
三、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数字化图书馆建设,根据学校的发展和重点学科的建设需要,逐步实现馆藏特色资源数字化、信息服务网络化。
四、积极参加区域、地方和高教系统的文献保障体系建设,实行资源共建、共知、共享,不断完善扩充读者获取文献信息资源的渠道和平台。
五、以“读者至上,服务至上”为宗旨,建立多层次多功能的服务体系,为全校师生开展图书流通阅览服务、宣传导读服务、信息素养服务、学科情报服务以及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积极采用现代化的手段,加强图书馆自动化、数字化和网络化建设,不断拓展服务功能。
六、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园文化教育活动,宣传人类科学文化成果,培养学生的综合人文素质。以文献检索课的教学为主导,以新生入馆教育以及各种资源使用培训为辅助,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素养教育,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获取、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
七、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研中心工作职责
科研中心是学校主管科研实验室和实验动物中心运行的教辅部门。具体职责包括:
一、统筹学校科研实验室的业务指导,制定和完善工作规章制度,为学校的科研活动提供支撑。
二、负责学校科研楼及实验动物楼的安全、卫生及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消防及安全宣传检查,确保科研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三、负责学校大型公共仪器技术平台建立、运行、共享和管理。为全校的科研工作提供大型公共仪器技术测试服务,管理和维护中心各种大型公共仪器设备,保障仪器的正常运行。
四、负责学校实验动物屏障环境的管理与维护,为科研实验提供动物饲养和实验的场所,为学校的动物实验类科研提供良好的支撑条件。
五、指导和协助学校教学实验动物的供给和运输,负责做好实验动物相关证件的年检、换证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学校教学和科研实验动物尸体的集中处置工作。
六、负责全校师生实验室安全、实验动物学和大型公共仪器技术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七、负责全校科研仪器采购申报、专家论证、验收及管理。及时了解学校科研发展对仪器设备的需求状况,同时注意收集国内外仪器使用的新动态,为仪器设备购置提供建议。
八、负责博士科研启动金经费使用的管理。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保障中心工作职责
后勤保障中心是学校负责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的教辅部门,代表学校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确保后勤工作为教学、科研和师生职工服务。具体职责包括:
一、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按照学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负责制定校园修缮和后勤工作总体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积极稳妥地推进后勤改革,不断完善各项后勤管理措施,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三、负责组织后勤经费的计划编制、分配使用与服务的监督管理,以及校内后勤各项维修、服务标准的制定、项目的审核与验收工作。
四、制定学校年度维修改造计划的可行性论证、手续审批、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和工程预决算等工作,做好维修改造等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五、负责学校植树造林工作和爱卫会、绿化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做好校园管理、卫生绿化和各种自然灾害的防治工作。
六、负责泥、木工维修管理,做好零星维修和专项维修工程的预、决算工作。
七、负责学校公共区域绿化养护、卫生保洁消杀、除害灭害工作,为学校教学、科研、师生生活营造优美的校园环境。
八、负责学校商业、餐饮的监管工作,为全校师生提供良好的商业及餐饮服务,并做好日常管理及饮食卫生安全工作。
九、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本部门服务人员用工管理工作。
十、负责落实本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十一、负责两校区日常水电保障管理工作,做好学校供电给水设施设备维护和管理,实施学校新建、改扩建水电工程项目,负责各类供电给水增容增压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的公共机构节能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学校各项能耗数据统计,定期开展校园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按要求实施节能技改、能源审计、能耗合同管理等节能降耗措施,负责做好上级管理部门对学校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创新创业学院工作职责
创新创业学院是协调和整合校内外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的教学学院。具体职责包括:
一、形成学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实践教育有机融合,与“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度结合,深入探索问题导向型、项目引领型的教育教学模式,建设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二、优化创新创业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全面有效统筹校内外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汇聚各类政策、场地、人力、资本等资源,强化本地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互促互补,实现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特色化发展。
三、健全创新创业人才协同培养机制。推动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同优化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和实践训练体系,建设数量充足、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创新创业导师和实训实践导师团队,共同打造全要素、开放式、便利化、共享型的项目孵化平台。
四、提升服务本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能力。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整体谋划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发挥双创学院和实践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构建本地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服务本地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心脑血管疾病防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办公室 工作职责
心脑血管疾病防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办公室是学校负责心脑血管疾病防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综合科研管理的教辅部门。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处理实验室的各项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实验室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和报告、公文、规章制度等各类文书的起草、发布及管理工作。
二、负责实验室的研究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制定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的政策措施,聚集和稳定一批优秀青年人才。
三、负责组织和协调实验室的科研工作,组织团队开展持续深入的科学研究,联合国内外优秀团队开展协同创新,承担国家、区域和行业的重大科技任务。
四、负责组织和协调实验室的人才培养工作,吸收优秀本科生进入实验室参与科研活动,支持研究生参与课题研究和学术交流;积极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创新人才。
五、负责实验室开放运行、建立访问学者制度;负责实验室开放课题的指南发布、申请受理、评审、立项和验收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学术交流,与国内外高水平研究机构和团队开展稳定的实质性合作。
六、负责管理实验室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数据库和样本库等科技资源;建立开放共享机制,面向社会开放运行,并向社会开展科学知识传播。
七、负责管理实验室知识产权;负责实验室研究数据、标本等科技资源的采集、整理、加工、保存,并建设各类资源库。
八、负责实验室信息化建设,建立并完善内部管理信息系统和实验室网站,纳入学校信息化工作统筹管理,并保持安全运行。
九、负责营造实验室宽松民主、团结协作、积极进取的工作环境,形成潜心研究、勇于创新和宽容失败的学术氛围;负责实验室的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
十、负责实验室各项重要活动、各类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成员联络工作及年度学术委员会会议的组织、接待工作。
十一、按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相关要求,负责做好实验室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信息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是学校负责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教辅部门,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学生培养等工作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技术服务和技术保障。具体职责包括:
一、统一制订学校的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
二、跟踪引进先进的网络和信息化技术,为学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网络和信息化环境。
三、切实加强信息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的自身建设,不断强化职工的服务意识,着力提高信息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负责校园网络的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承担校园网络主干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校园网络运行安全畅通。
五、负责校园主要网站及重要业务系统的建设、维护及安全管理,确保校园网站运行安全畅通。
六、负责数字化校园各应用平台的建设、管理与维护。
七、负责校园一卡通网络技术的应用,配合计划财务处、后勤服务保障中心等相关部门做好一卡通平台管理与维护。
八、积极开展教育教学信息化应用的研究,配合教育教学管理部门,为学校教育教学信息化建设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九、指导和配合学校各部门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为学校各部门信息化建设与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十、负责学校网络中心机房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防范工作。
十一、负责网络资源的建设与维护。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是负责教师培养与职业发展的教辅部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挂靠教务处。具体职责包括:
一、开展教师教学培训。面向学校全体教师,指导规划教学职业生涯。重点对新入职教师、一线中青年教师提供教学理念与教学改革、教学技能、现代教育技术、教学研究方法以及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指导,促进教师卓越发展。
二、开展教学咨询服务。通过课堂观摩、教学竞赛、微格教学、教学沙龙、教学督导、教学咨询等,为需要的教师提供咨询、诊断与建议,进行个别辅导和帮助,满足教师个性化专业发展的需要。
三、与相关部门协同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在教育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模式创新开展研究,建设具有本校特色的教学质量文化。推广教学改革实践经验和成果,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提高。
四、提供优质教学资源。建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络平台,建设有关教师专业发展的共享资源,为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提供条件与帮助。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工作职责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是负责学校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建设管理与服务的教辅部门,挂靠高等教育研究室。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制定、完善校内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认证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
二、负责组织实施校内教学质量评估与考核(含专业评估和课程评估)。
三、组织学校各本科专业参加省级专业综合评价。
四、组织学校各本科专业接受专业认证。
五、负责或协同有关部门完成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六、负责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的聘任及管理,组织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馆工作职责
档案馆是学校档案工作的业务管理部门,是永久保存和提供利用本校档案的教辅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规划全校的档案工作,保证学校档案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并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综合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保管、统计工作,并进行科学管理。
四、负责学生档案的保存工作,指导、协助各学院整理和移交新生档案及做好应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定期对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督查。
五、负责学校在职教职工、离退休职工、离职人员、已故人员和第一、第二、第三附属医院有编制人员的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保密、利用、转递、鉴别、统计等工作,配合组织部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六、负责综合档案库房、学生档案库房、实物档案库房、人事档案库房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八防”的要求,保证档案库房的安全和卫生,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与安全性。
七、负责指导和协助各单位、各部门做好学校各类档案的预立卷和移交工作。
八、做好档案日常查(借)阅工作,为学校师生及社会提供档案信息服务。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九、完成每年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工作。
十、负责校史馆的接待讲解及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司法鉴定研究所工作职责
司法鉴定研究所是促进学校法医学专业发展、学科建设,服务医学人才培养,依法开展司法鉴定工作,集教学、科研及服务为一体的教辅部门。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法医学专业建设。包括课程体系建设设计和优化,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配备、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学生发展与指导、专业认证与评估与国际化发展等。
二、负责法医学学科发展。工作含法医学学科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平台建设、教学质量保障、学术交流与合作、学生培养与发展、社会服务与应用及学科评估与认证等。
三、负责法医学专业学生教育工作。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能够在公安、检察院、法院、社会司法鉴定机构从事法医相关工作的综合性应用型人才。
四、负责开展司法鉴定工作。包括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与质量控制,对司法鉴定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负责提供司法鉴定咨询服务等。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二级学院工作职责
二级学院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进行教学与研究和所属专业学生管理的基层组织机构。具体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规章制度、各项工作年度计划及未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所属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建设及党风廉政工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负责本学院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抓好学院的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
四、负责学院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统战工作,做好本单位师生职工在出国、晋升、就业等方面的政治初审,指导、监督团委、工会、学生会等下属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五、协助学校做好学科、专业、课程的建设、质量检查、评估及各项评优工作,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扩大对外影响。
六、负责制订学院开设本科、研究生层次课程的教学、实习大纲,负责教学运行、考务工作及教材管理、建设,组织试讲、预讲及教学督导。
七、推进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工作,积极开拓和探索办学新途径、新模式,提高办学效益。
八、负责本院相关专业的实验室、实验平台、实践基地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
九、营造科研氛围,打造创新平台,组建创新团队,对学院教师研究活动进行指导监督,组织并鼓励学院教职工及各层次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外创新创业活动。
十、负责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学院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做好专业和学科带头人以及骨干教师的培养、推荐及日常考核工作,监督落实新教师的传、帮、带工作;推进“双师型”教师培养;配合学校组织学院教师参加各类学科、教学竞赛,并做好赛前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本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
十二、做好学生日常管理教育,落实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招生就业、贫困学生资助帮扶、评优评先等工作,组织各类学生文化活动。
十三、负责本院所属科室、教研室及开设课程的教职工招聘、培养、考核等工作,做好本院教职工的信息登记、分类管理、职称评聘及绩效工资分配等工作。
十四、负责本学院低值易耗品、资产和财务的管理使用,按照学校相关工作规定,做好教学、办公用品耗材使用、管理工作,管理、维护本学院固定资产,拟订和执行经费预算方案。
十五、抓好本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文件和资料等文书立卷归档工作。
十六、负责本学院的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按照与学院签订的年度安全稳定责任书,对学生和教职工经常进行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和意外伤害事故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其安全和法律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七、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对外交流、合作和社会服务。根据本学院专业和学科特点、师资优势,加强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的交流合作,切实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
十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国际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国际教育学院是学校主管国际教育教学研究与留学生人才培养的教学学院。具体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际教育的方针、政策和制度。
二、负责研究制定与组织实施学校合作办学、国际交流、国际教育工作改革方案和有关规章制度。
三、负责来华留学生招生宣传和招收工作。
四、负责来华留学生的入校各种手续办理、学籍管理与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来华留学生日常教学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
六、负责来华留学生基础汉语、医学汉语和中国概况的教学工作。
七、负责外籍教师和专家的聘请、报批、涉外管理和生活服务等。
八、负责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中外人文交流等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的申请、报批、组织实施。
九、负责拓展学生校际交流项目并协助相关学院及部门推进、落实。
十、负责学校英文网站及部门网页的更新及翻译工作。
十一、配合做好校友联络工作,协调完成校友涉外学位认证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主管成人教育、继续教育教学的教学学院,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本学院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制定学校成人教育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制订本学院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按规定程序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工作,制订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材建设工作,积极推进教育思想创新和教学方法改革,严格教学管理,开展教学评估,保证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素质。
三、组织继续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大力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合作和学术交流。
四、负责继续教育学科专业建设工作,制订本学院学科建设规划,提出学科调整、专业设置意见。
六、管理和使用好资产、资金,按照上级财务管理工作规定,管理本学院固定资产,拟订和执行经费预算方案。
八、做好师生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本学院群团组织依据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九、负责拟定成人教育年度招生计划与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做好招生、录取与迎新工作。
十、负责成人教育教学、学籍管理及学生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成人教育学生的电子注册、毕业设计(实习)、毕业考试与毕业生资格审查、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申报等工作。
十二、负责各成人教育教学站点考核、培训与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成人教育评估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配合做好校友联络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业技术学院工作职责
职业技术学院是在学校领导下进行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的教学学院。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制订本学院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按规定程序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本学院教学工作,制订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材建设工作,积极推进教育思想创新和教学方法改革,严格教学管理,开展教学评估,保证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素质。
三、组织本学院科研工作,大力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合作和学术交流。
四、负责学科专业建设工作,制订本学院学科建设规划,提出学科调整、专业设置意见。
五、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提出人才引进和内部工作人员调进(出)方案及本学院内部教学与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六、管理和使用好资产、资金,按照上级财务管理工作规定,管理本学院固定资产,拟订和执行经费预算方案。
七、配合本学院党组织,共同做好师生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本学院群团组织依据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八、负责拟定职业技术教育年度招生计划,以及招生、录取、迎新与日常管理工作。
九、负责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学籍管理及学生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十、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学生的电子注册、毕业设计(实习)、毕业考试与毕业生资格审查、毕业证书发放与就业等工作。
十一、配合做好校友联络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赣南创新与转化医学研究院工作职责
赣南创新与转化医学研究院是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教学学院。具体职责包括:
一、根据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本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贯彻执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制订、细化本院各项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经规定程序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本院教学工作,制订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研室、实验室(中心)和教材建设工作,积极推进教育思想创新和教学方法改革,严格教学管理,开展教学评估,保证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素质。
三、组织本院科研工作,大力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合作、学术交流以及成果转化等工作。负责组织教师的教研、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及项目管理;组织申报、建设和管理本院相关科研平台。
四、负责学科专业建设工作,制订本院学科建设规划,提出学科调整、专业设置意见。
五、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提出师资引进、培养意见,制定师资队伍建设方案。按照管理权限,协助学校做好教职工的考核、奖惩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六、做好招生和就业工作。在学校统筹下,负责本院的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七、管理和使用好资产、资金,按照上级财务管理工作规定,管理本院固定资产,拟订和执行经费预算方案。
八、组织开展本院对外交流、合作和社会服务。根据本院专业和学科特点、师资优势、科研需要,加强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的交流合作,切实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
九、配合本院党组织,共同做好师生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根据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直属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工作职责
各直属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是在学校领导下进行临床教学与研究和所属专业学生管理的组织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卫生工作方针,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本学院的教学、科研、医疗、社会服务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二、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负责制订本学院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按规定程序通过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本学院教学工作,制订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研室、实验室(研究室)和教材建设工作,积极推进教育思想创新和教学方法改革,严格教学管理,开展教学评估,保证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素质。
四、组织本学院科研工作,大力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合作和学术交流。
五、负责学科专业建设工作,制订本学院学科建设规划,提出学科调整、专业设置意见。
六、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提出人才引进和内部工作人员调进(出)方案,师资队伍建设方案,本学院及下属系内部教学、科研、实验、行政等机构的设置方案;协助做好本学院教职工的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七、管理和使用好资产、资金、按照上级财务管理工作规定、管理本学院固定资产,拟订和执行经费预算方案。
八、配合本学院党组织,共同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本学院群团组织依据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九、负责督促和检查本学院下属各系、教研室、实验室落实相关会议制度。
十、协助做好招生、实习、学生统计、电子注册、就业与日常管理等工作。
十一、配合做好本学院校友联络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赣南医科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印发